今天想寫些什麼呢?
其實我也不知道,原本允諾的一篇,就在昨夜被一陣目眩神迷所吸引。無窮的想念中睡著,昨夜一篇也就這麼一般,淡淡的過期了。
不是因為不重要而忘記,而遲到,而是因為比起虛無的一篇,我更加喜歡更虛無的想妳。
即便遠在天邊,遠得在天空與海的一線都見不到妳,我還是喜歡。
首先過去。2014年的首發過後,原本應該會有連綿不斷的文字湧現,可妳我知道的,只要有了戀曲,這在兒就會響上終曲。
與她的認識是意外也是錯誤,而且背負的是滿滿的錯愕,我怎麼想也想不到一個頭,那會是我們再一起,從來從來,對於有另一半的女孩,不說滴指不染,腦海袋中的想法更是從來沒有浮現過。
意外本身不存善惡,錯誤不是錯在她與我,渺渺之中一段她的過去。
我不確定她喜歡不喜歡人家說起,再白話的說,我不知道她喜不喜歡我留下點什麼,所以我也就一抹帶過。
還記得那時候我們在一起,人家與家人總說她才分手沒多久,就這麼在一起會不會太快了,而且更不說她的過去與我的交集甚密。
即到今日,我們沒有結果。我仍覺得那些看法說法的確有它的道理,但那些不會是我的道理。喜歡上還要等什麼不知道,但可以想、可以找,但如果是互相喜歡了,還要等,還要找?
這豈不傻了。
互相喜歡,如果還是得給天一點決定的機會,他就注定了什麼時候該分開,那我能決定的就只有什麼時候在一起了。如果幸運,乘載的足以帶來幸福,她不跟我分開,而我亦同,但終有這麼一天將別離,或許她與旁人不知曉,但我心知肚明,給我多吸呼一口,還擁有著愛與被愛的能力,也就為了這而已了。
在擁有前便失去,與她在一起便失去了,其實如果我的能力再強一點,手腕再好一點,在高明一些,或許就不用。問我後悔不後悔失去一群朋友,我當然是答不後悔,要說我不在乎一群朋友我也認了,因為一直以來在乎的是情義與情意,而非錯而從之的想法與做法。
也不知道是哪一天初見面,哪一天第一個吻,又是哪一天我們去了哪裡,又直至哪一天我們分開。
我都沒有記住。
只記住很高興愛過妳,很幸運能遇見妳,很感謝被妳包容著,很喜歡能與妳在一起。
是過去卻不會逝去的,我的記憶與回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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